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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2 00:45:48

托育规范化创新!家庭托育管理的“烟台模式”获高度评价

10月20日,从烟台市卫健委获悉,自2021年被确定为山东省家庭托育试点后,烟台市芝罘区积极探索创新,建立起“医育结合为引导、示范机构为引领、家庭照护为基础、社会托育服务为补充”的托育服务体系。一系列的探索与实践,也为家庭托育管理的“烟台模式”奠定了基础,未来这一经验有望在全国推广。


探索家庭托育备案的“从无到有”


家庭托育行业如何备案?需要哪些资料?各部门如何分工管理?家庭托育机构应该符合什么标准?在成为省级家庭托育试点后,这一连串的问题摆在了芝罘区卫健局相关工作人员眼前。“既然成为了试点,那我们就要大胆尝试,让家庭托育行业走向规范化。”芝罘区卫健局人口家庭科科长李星说,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他们前期深入开展调研,通过街道和居委会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家长对家庭式托育的需求和认可程度。“在了解了市场需求之后,我们召开了托育机构座谈会,并多次进行实地和电话走访,了解托育机构目前存在的困难,还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讨论家庭式托育机构备案办理流程。”李星说,要让家庭托育机构走向规范,首先要制定管理细则,而这一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空白,要想突破,只能从零开始。


在多部门经过半年多的沟通、探讨后,2022年芝罘区卫健局会同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和发改局联合印发家庭托育机构试点方案、制定备案细则和办理流程,这一做法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备案材料包括市场监管局出具的食品安全核验合格证明,社区居委出具的知情同意证明,区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卫生评价报告,托育机构出具的布局平面图和设施设备清单等证件。”李星介绍,目前芝罘区已有2家家庭托育机构完成备案,托育试点工作卓有成效。


创新家庭托育管理的“烟台模式”


“解决了家庭托育机构的设置标准、备案流程等问题,接下来我们的工作重心放在了监督、管理家庭托育机构的建设和运行上。”李星介绍,芝罘区卫健局与各相关部门、街道建立信息推送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街道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生产负属地监管责任,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比如说,我们负责家庭托育机构卫生保健、饮用水卫生等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视频安全的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等。”李星说,今年以来,芝罘区卫健局联合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和教体局多次开展联合督导检查,以严格家庭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


省级家庭托育试点工作要求,试点县(市、区)要积极探索家庭托育管理和服务模式,总结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促进托育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快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为了推进托育服务机构的建设,烟台市卫健委全力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一方面积极指导试点区市完善试点建设方案、落实试点任务,同时,面对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市卫健委充分给予支持和帮助,排除万难,促进托育工作高质高效落实发展。在市卫健委指导下,芝罘区卫健局改革创新、多措并举,以实际行动带动提升全区托育机构业务水平。


“我们充分发挥卫健系统的医疗资源优势,与家庭托育机构推进医育结合,提升托育综合服务能力。”李星介绍,区妇幼保健院成立婴幼儿照护保育专家指导组,提升幼儿保健、疾病预防、健康管理等照护服务,指导托育机构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起发展指导服务。区疾控中心、区卫计监督所也全力保障婴幼儿健康安全。


除此之外,芝罘区卫健局定期开展托育机构现场观摩活动,组织全区托育机构负责人到省、市级师范托育机构进行观摩学习,进一步提高托育机构照护服务能力;组织全区包括家庭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在内的职业技能比赛,全面考查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婴幼儿保教能力及婴幼儿照护技能,以及政策法规、照护与保育知识、急救实操技能等。


9月26日-27日,国家卫健委二级巡视员徐拥军一行4人来烟调研家庭托育点工作。国家卫健委领导对芝罘区改革创新,各部门通力配合,在全国创新出台《家庭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率先备案家庭点托育机构,创新服务理念,先行先试、协调配合打通政策堵点,突破政策瓶颈,成功备案、规范机构运行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将在家庭托育点政策文件中予以借鉴和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