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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6 00:18:52

筑牢婴幼儿健康防线!滨州市“四个强化”全力抓好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要求,按照滨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工作职责的通知》安排部署,滨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坚持“四个强化”,全力抓好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疫情防控责任


充分认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和重要性,认真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托育机构人群特点,进一步压实托育机构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岗。


强化核酸常态化检测


将托育机构婴幼儿和工作人员纳入“应检尽检”重点人群,严格落实托育机构日常核酸检测要求。


入托婴幼儿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检测范围和频次,每7天进行3次核酸检测,保安、保洁、食堂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每日1检。乡镇卫健办定期将辖区托育机构核酸检测情况上报卫生健康部门。


强化疫情防控指导


印发《滨州市托育机构疫情严防严控措施30条》,从组织管理、人员管理、家长和幼儿健康管理、场所管理、核酸检测、疫情监测、应急处置等方面细化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印发《托育机构特殊情况应急处理预案》,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制定了滨州市托育机构疫情防控预案,规范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理流程,确保托育机构疫情防控万无一失。


强化开展专项督查


印发《关于开展托育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督查的通知》,在机构自查、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全面覆盖检查的基础上,9月9日至14日,滨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全市托育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由市卫生健康委班子成员带队,组织专家对全市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制度落实、核酸检测、人员管理、应急处置、防控物资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责令限时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确保托育机构疫情防控无死角,全力保障婴幼儿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