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开启智慧场景新时代

了解详情

2022-09-10 09:25:04

发展普惠托育实现“幼有所托”

随着国家放开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生了孩子谁来带”成为困扰许多适育家庭的现实难题,双职工家庭“带娃难”问题尤为突出。


近年来,我国托育服务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托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据媒体报道,当前各类托育机构涵盖了综合托育服务机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幼儿园托班、工作场所提供的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等不同类型,可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种形式服务内容。


但是,托育服务总体供给依然不足,特别是普惠性服务供给存在短板。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我国托育相关企业仅为7.6万个。同时,超过九成的机构是民办机构和营利性机构,服务对象以2岁以上婴幼儿为主,收费价格相对较高,各地区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生娃没人带、带娃成本高、托育服务贵,托育成为当前民生保障中的一个短板。


为了让职工家庭“幼有所托”,近年来国家不断健全托育服务政策和法规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托育服务的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2020年以来,新修订和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规,均提出发展托育服务事业;“十四五”规划纲要也提出,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要达到4.5个。


随着国家顶层设计的出台,各地积极探索普惠托育破局之道。如北京出台方案,提出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一刻钟”托育服务圈,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大型园区为员工提供托育服务;杭州探索“园区嵌入”模式,在规模超过1万人的产业园区同步规划教育和托育配套用地,支持采取公建民营方式,由多家用人单位与托育机构共担成本和责任。多元化主体、多样化服务,鼓励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助力托育更好“发育”,为生育保驾护航。


发展普惠托育,实现“幼有所托”。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要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各地各部门应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服务,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撬动作用,以社区为依托,支持通过新建、改扩建、以租代建、回收闲置空间等方式盘活未充分利用的社区空间,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扩大有效供给,扩大服务覆盖面。政府要兜牢基本公共服务的底线,履行托育主体责任,加大政策支持,增加优质托育供给,配置完善托育服务设施,加强托育师资建设,规范各类服务收费,为家庭托育减负,为民生幸福加码。


党和政府提供了各种政策便利,各地要抓住机遇,大力推动普惠托育供给侧改革,补齐托育服务民生短板,持续优化服务供给,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普惠托育服务的获得感和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