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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7 20:23:19

杭州出台全国首部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建办法

如今,“一小”问题备受关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不少家庭的“急难愁盼”。近年来,杭州市多措并举促进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蓬勃发展。但托育机构建设对楼层、消防、场地等均有严格要求,许多新建小区、老旧小区都没有为托育服务发展预留空间,这成为制约托育服务发展的最大瓶颈。


为破解这一困境,去年1月,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并提出相关指标。杭州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在该文件基础上,共同研究制定《杭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建办法》。9月2日,《杭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建办法》正式印发。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市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崔威武介绍,这是全国首部标准细化、可操作性强、能落地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建办法,为杭州高质量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实现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镇街全覆盖提供制度保障。


亮点一:


标准更细化。


一是提出服务半径,遵循“就近就便”原则,要求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对新建居住区,要求按照不少于15平方米/百户且不少于200平方米配置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对已建居住区,按不少于10平方米/百户且不少于150平方米的要求配建;对产业园区,员工规模每达1万人,配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一处。


二是提出生均指标,新建居住区建筑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已建居住区建筑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宜低于3平方米。而对于设置室外场地确有困难或人口密集地区,生均室外面积不宜低于2平方米。若未达到最低要求,生均建筑面积不应低于6平方米。


亮点二:


程序更明确。


一是规划设计,建设单位要对规划用途有明确规定;


二是竣工验收,卫生健康部门要参与验收,如果用房未达到要求,责令整改到位;


三是移交程序,移交给属地街道后,尽快到规划资源部门依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结合老旧小区、未来社区和现代社区建设,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四是运营管理,按规定用途举办公办或公建民营模式的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不能挪作他用。


办法将于今年10月3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