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18 19:08:52
政策扶持,托育行业未来可期!
济宁市财政部门加大托育机构奖补力度,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建设补助力度。对新建的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班)按照每个托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助,经验收合格后发放到相关机构。
二是给予托育机构运营补助。对已登记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机构,乳儿班按3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他班按2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幼儿园单独开设托班,且经登记备案按普惠标准提供服务的,同等享受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
三是给予托育机构连锁补助。在全市范围内连锁经营(同一投资主体)3家及以上托育机构(每家不低于50个托位),或1家托育机构托位供给150个及以上的,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四是加大示范奖补力度。市级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50万元,将“支持普惠性托育机构创建市级示范点”纳入2022年为民办实事范围,在全市范围内遴选15个市级示范点,按照每个示范点10万元给予奖补。(来源:济宁新闻)
济宁印发《济宁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工作方案(试行)》
建设公办托育示范机构、支持托幼一体化发展、鼓励用人单位兴办托班、强化智慧监管、加大奖补力度。
2022年,力争建成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建成1个市级综合托育服务中心,至少建成14个县级公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4个街道(乡镇)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园区、用人单位至少建成18个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新增托位10000个,总量达到2.7万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2个。
2023年,至少建成11个县级公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1个街道(乡镇)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园区、用人单位至少建成14个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全年新增托位8000个,总量达到3.5万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1个。
2024年,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再建设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全年新增托位8000个,总量达到4.3万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5.1个。
明确普惠收费标准。按照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导向,综合考虑我市居民收入水平、机构服务成本及合理利润等因素,建议中心城区托育费收费标准乳儿班不高于2500元/人/月,托小班、托大班和混龄班不高于1900元/人/月,其他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中心城区标准自行定价。
(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